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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通信托湖北两宗违法违规 连吃三罚单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3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消息,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信托计划时,未对部分委托人是否为合格投资者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在信托业务经营中,违规接收了地方政府部门提供的承诺函,被中国银监会湖北监管局罚款70万元。邹晓磊、李伟东对“在信托业务经营中,违规接收了地方政府部门提供的承诺函”承担承办责任。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以下为处罚原文:

湖北银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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