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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信托-东丽湖东湖苗圃区(内湖)绿化种植工程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分配公告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市东丽湖东湖苗圃区(内湖)绿化种植工程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收益分配公告

一、《天津市东丽湖东湖苗圃区(内湖)绿化种植工程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4年4月25日信托期满,到期终止。

二、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信托”)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受托人责任,信托资金购买东丽湖东湖苗圃区(内湖)绿化种植工程收益权。上述信托资金已实现退出,共计71,331,000.00元于信托计划到期划入信托专户。

三、北方信托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四、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所审计,扣除相关费用,本信托计划可分配信托收益(含税)为人民币70,979,977.59元。资金起点为 100万元的合同税前年收益率为8.4%。资金起点为200万元的合同税前年收益率为9.3%,资金起点为300万元的合同税前年收益率9.8%

五、本信托计划终止,信托财产及信托收益以现金形式归属受益人所有。

六、北方信托将于本信托计划终止日后7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财产及信托收益划入信托合同中约定账户,请受益人及时查询,确认到账情况。

七、本信托计划终止及分配情况可登陆北方信托网站(http:/www.nitic.cn)查询或直接向北方信托咨询。(咨询电话: 400-020-1808、800-818-1808)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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