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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信托·基础建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13-2014年度信托收益分配公告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2012年10月发行的天津信托·基础建设(重庆市巴南区棚户区改造BT受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两年五个月期)于2014年11月9日为委托人(优先级受益人)分配2013-2014年度信托收益,现公告如下:

一、 本信托计划(两年五个月期)共计募集优先级信托资金9470万元,信托期限自2012年12月10日起至2015年5月9日止。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 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本信托计划资金实行单独管理、单独运作、单独核算。并严格按照《信托 合同》的约定,将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运用,受让重庆市巴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建新村8、9、10社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BT受益 权,信托资金用于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建新村8、9、10社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托期间,资金运作正常。

二、 本信托计划(两年五个月期)本年度分配优先受益人的信托收益:①单笔资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至1000万元以下,按年9.8%计算;②单笔资 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按年10.5%计算。本次信托收益计算时间自2013年11月9日起至2014年11月9日止。

三、受托人于2014年11月9日(注:遇节假日顺延)将本次分配的信托收益直接划入优先受益人预留的银行账户内,敬请查收。

四、委托人(受益人)如欲了解运作和分配详情,可携带信托合同和本人身份证到受托人营业场所查询。

我公司将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原则,为您提供安全、稳健的理财服务。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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