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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财富50号-嘉凯城名城博园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暨受益人:

昆仑财富50号•嘉凯城名城博园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4年3月27日成立,信托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整,第1期信托单位的存续期限为信托计划成立日至2015年5月11日。

在本信托计划推介前,我公司已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营业部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本次信托计划所募集的信托资金全部存入该信托财产专户,并将按信托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我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项下的各项事务。

信托资金运用:

信托财产用于向杭州名城博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园置业”)发放信托贷款。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博园置业名下的余政储出(2011)08号地块开发项目(以下简称“名城博园项目”)二期的开发建设。

期限:2年,如信托单位提前到期的,则以实际存续期限为准。

信托收益分配:

1、信托计划成立起每自然年度12月21日、部分信托单位提前到期日(仅适用于提前到期部分的信托单位)及信托计划终止日(含提前终止日或延期终止日)为信托利益计算日。

2、认购资金自委托人划付至信托财产专户之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产生的全部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以下简称“认购期利息”),归各相应受益人所有,于第一次分配信托利益时与信托利益一起分配给各受益人。

3、每份信托单位的信托利益=1元+1元×当期存续天数×信托单位预期收益率/360。

委托人:合格投资者

受托人: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保管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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